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鲁教厅办函〔2024〕23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3号)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我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
(一)“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称“青少年普法网”)在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组织流程与参与指南,免费提供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
(二)“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青少年普法网设立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参与展示。组委会将根据“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结果,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作品上传时间截止到9月20日。
(三)“学宪法 讲宪法”地方比赛和全国总决赛。“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将于10月底举办(包括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两个项目),为推动活动广泛参与,参加过往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并获得全国总决赛个人赛或团队赛冠亚季军的学生,不再参加曾获奖学段的比赛。为遴选优秀选手组成我省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省级比赛拟于10月上旬在山东教育电视台进行,省级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市教育(教体)局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三个组别分别遴选推荐演讲比赛选手各1人、法治素养竞赛选手各1人参加省级比赛;各高校从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中遴选推荐演讲比赛选手1人、法治素养竞赛选手1人参加省级比赛。参赛学生名单(含姓名、性别、学校、年级、专业、组别、指导教师、联系电话)于9月23日前发送至山东教育电视台邮箱。
请各高校报送演讲比赛学生名单时一并发送演讲选手参赛视频、稿件,视频质量要求与青少年普法网组织的“网络风采展示”活动要求相同。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高校组演讲选手参赛视频、稿件进行评审,成绩排名前30%的选手将到山东教育电视台参加高校组后续演讲比赛。
(四)开展“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4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各地各校师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为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的工作要求,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分年龄段摘选宪法条文,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每日晨读,诵读时长在30秒左右,潜移默化地加强师生对宪法的内心认同,塑造宪法信仰。
(五)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青少年普法网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优质法治教育资源,被采用的将在青少年普法网展示,经审核后择优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展示、颁发采用证明。具体要求见青少年普法网站公告。各市各高校报送时可同步将案例发送至山东教育电视台邮箱,我厅将择优推荐。
(六)开展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活动期间,我厅将通过山东教育发布、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融媒体中心、山东高考一点通等媒体、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展示我省学习成果、展现我省优秀选手风采,青少年普法网也将开通新闻通道展现各地学习情况。各地各校要积极宣传和报送相关新闻信息、优秀展示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常态化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并可通过开展法治课教师基本功比赛、法治副校长“以案普法”等方式,提升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能力水平。
二、学习重点
各市、各高校需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实施日常性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交织、线上平台与线下活动相补充、校园内深度学习与校外实践拓展相融合的策略,持续优化宪法宣传教育的综合框架。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深化宪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宪法法治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三)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宣传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教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工作统筹,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科学合理安排法治教育活动,避免“扎堆式”普法增加学校负担。
(二)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应试化学习,避免增加学校和师生负担。不得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摊派学习任务,不得以参与率作为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依据,不得要求学生参与“宪法卫士”线上学习成绩。
(三)创新方式方法。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要将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于12月15日前向我厅政策法规处报送活动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5年工作建议(带章PDF文件和电子版)。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幸晓涛、陈晓妍,电话:0531-51793683、51793690,电子邮箱:jytfgc@shandong.cn。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李致远,电话:0531-82677301,电子邮箱:sdetvdxhdb@163.com。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联系电话: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88819617。
附件:全媒体宣传展示主要安排.docx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转发自山东省教育厅官网)